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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縣政中心地區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建築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表
管制項目
說明
通則

最小基地尺寸
1.一般
2.角地

. .
建築物規定:
1.建蔽率
2.容積率
3.建築物高度
. .
前院深度比 *保持公共空間品質 .
後院深度比 *保持公共空間品質 .
高度比 *保持公共空間品質 .
前後退縮地留設 *公共空間的綠化
(由公部門控制)
*節省設備工程費用
*不同型態公平負擔
1 . 退縮之土地供步道、車道、綠化、設置或埋設公用管溝等相關設備使用。且不得設置圍牆或綠籬。
前後側院


(側面牆面線)
*保障公共空間基本品質
*提供公私領域緩和綠帶

*控制都市及街道景觀
.
指定騎樓或有遮簷人行道設置 *依步道系統及都市活動需求決定
*依不同場所劃設各種尺寸的騎樓
1 . 依圖指定位置沿退縮線設置騎樓或有遮簷人行道,該騎連或有遮簷人行道應為連續,且地坪與退縮地不得有落差,並應保持1 / 50之同一排水坡度。
法定空地綠化
1.綠覆率
2.最小前院綠覆率
*確保綠化品質及地下水補注
*前院充分綠化
.
停車位 . .
圍牆 *標誌居家及街區領域 .
屋頂型式 *塑造豐富的天際線 .
建築物外觀 *不影響鄰居及公共領域 .
獎勵辦法 *鼓勵集中設置停車場,解決停車與前院景觀綠化的衝突
*鼓勵提供公眾活動之有遮蓋中庭
*鼓勵提供公眾通行之有遮蓋廊道
.
註:本表係摘錄自『宜蘭縣縣政中心地區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書』,
如有錯誤或遺漏,應依該計畫建築及土地使用管制要點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