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間生活,
對宇宙間的一切萬物;一切的人、事、物,
我們不能以我的立場去擁有它,
它是屬於大家所共同擁有的。
有一位太太,她的小孩還很小,還沒有上小學。
她在結婚以前,就立下志願:將來不管發生任何情況,她都堅持一定要當一個好媳婦、好太太。
結婚之後,果然她當了好太太。很可惜的,就是在好媳婦這一點上,她自己一直做得不滿意。
她跟她的婆婆在很多方面都可以溝通。只有一件事情,兩個人經常為了這件事而不愉快。日積月累之後,就因為這一件事,而破壞了她們能夠和平相處的那一種氣氛,也抹煞了她在其它方面的優點。
不過,我相信這位太太是有福報、有智慧的人,她決心走向修行來找答案。所以她就開始念佛、也學坐禪、也看經、也聽佛理。
她們婆媳之間的問題點在哪裡呢?
就是在於她對小孩子的看法,跟她的婆婆不一致。她對她婆婆照顧小孩的方法、疼愛小孩的方式非常地有意見,而且非常地堅持,所以兩個人常常鬧得不歡而散。
有一天,她告訴我,她的問題解決了。因為在一次的聽講當中,她聽到了一句話。(學禪並不是只有坐禪,還要聽聞禪理,實踐禪理。)她從那句話得到了答案:
我們的子女,並不是我們可以百分之百主宰他的。
因為他雖然百分之一百屬於我們;
但是他也同時屬於國家、屬於其他人。
譬如說,小孩子到了要入學的時候,國家必須通知他要入小學了。
這個時後,父母您再怎麼疼愛自己的子女,也必須把小孩送到學校去受教育。如果您認為國家沒有權利來主宰我的小孩,那我們就會違反法令。
到了當兵的年齡,國家徵召我們的兒子去當兵,我們也不能拒絕。
如果我們認為國家的徵召我不同意,孩子是我生的,你沒有權利來徵召,那我們也會違反法令。
更何況,小孩子他不只是我們的子女,他也是他阿嬤的孫子、阿公的孫子啊!他也是他哥哥的弟弟,也是他妹妹的哥哥,是不是啊?
但是,我們為人父母者往往只認知到他是我們的兒子、她是我們的女兒,而忽略了他也是婆婆的孫子、公公的孫子。
這位太太聽到這句話之後,頓然覺悟!
她瞭解了,瞭解了她的問題所在了。
當她覺悟了這一點之後,她回到家裡,所有的心結完全地打開,跟她婆婆之間所有的問題,完全地解決!真正能夠貫徹她當時的心願
─ 當一個好媳婦,當一個好太太,當一個好媽媽!
各位朋友!這位太太算是極少數的幸運者之一。她的幸運並不是憑空得來的,是努力得來的,她就是領悟了佛經講的「諸法無我」的道理。
兩千多年前,佛教的教主釋迦牟尼佛就告訴我們「三法印」的道理: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寂靜涅槃。
這「三法印」是當年釋迦牟尼佛教導他的弟子,在修行上要時時以這三件事情,來印證自己的修行,看看自己:
是不是合乎「諸行無常」的道理?
是不是合乎「諸法無我」的道理?
是不是你的修行漸漸地引導你走入「寂靜涅槃」?
「諸法無我」的意思就是說,在這個世間生活,對宇宙間的一切萬物、一切的人、事、物,我們不能以我的立場去擁有它,它是屬於大家所共同擁有的。
這樣的一個觀念建立起來,才合乎佛教的精神,才合乎真理。可惜,我們往往要以小我的立場去擁有外在的人、事、物。
以前有一首台語歌,它是這樣子說的:
「錢是大家的,福氣的人用卡多!(台語)」
我覺得它講得很好!
「錢是大家的,有福氣的人使用得比較多」,這不也是一個大我的思想嗎?不也是一個「諸法無我」的思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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